长安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教务工作管理办法(函授站)
为了强化统一,规范管理,保证教育教学,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教学管理
1、聘请任课教师 安排教师 编排课程表
学期初根据学院下发学期教学任务(学期教学实施计划),聘请任课教师,安排教师,编排课程表,组织安排面授。
2、上报学期面授自聘教师表 学期面授教学安排表
函授站应按照学院提供的样表填写,面授之前两周上报。
3、做好赴站面授教师的接待安排工作。
4、教学检查
组织有关人员就教学进度、教学效果、质量等方面对教师、学生进行问卷调查,发现问题,及时处理,并通报检查结果。
5、考务工作
命题及试题收交、试卷印制
课程考试的命题要依据学院关于命题的有关规定,难度适中、分布合理,达到考核效果,保证教学质量。
根据课程表收取各科试题,印制、分发试卷。
按照学院下发的抽考科目收学院寄发的抽考试题。
考试前两周向学院寄交函授站自命题(每科试题分A、B两套),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。
要求试题用纸统一,试卷袋统一,试卷袋内富学生签名表一份、统一空白成绩单一份。
考试
根据面授课程表组织安排考试及监考人员
考试要严格执行学院有关规定,认真组织,安排考试工作,不得随意让学生插班考试,如有发生,成绩不予认可。
毕业班的清考安排在最后一学期面授期间进行,上半年4月、下半年10月初完成最后一学期考试和清考工作。毕业班的最后一次补考在毕业答辩前必须完成。
毕业班学生毕业清考前,不及格课程达总门数1/2者,不得参加清考,按留级处理。清考后仍有1/3课程不及格者不得参加最后一次补考,按留级处理。最后一次补考仍有不及格者,不能毕业,按肄业处理。
试卷评阅
收取各科已考试卷,检查考场记录及试卷份数,及时送教师批阅,及时将成绩单转交成绩管理人员。
学院抽考科目由函授站批阅,所有试卷留站保存之学生毕业后一年,。
6、毕业设计、答辩
制定毕业设计工作计划,下达毕业设计任务
根据教学计划和毕业班级,按照毕业设计管理规程和大纲要求,制定毕业设计计划,聘请毕业设计指导老师,召开毕业设计动员大会,下达毕业设计任务。
函授站在毕业设计前三周上报毕业设计工作计划、自聘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名单、毕业设计分组名单。
毕业设计过程控制
做好毕业设计过程控制。为保证毕业设计质量,要求学生和指导教师经常保持联系,,咨询解决毕业设计问题。毕业设计期间,,将毕业设计指导分为四次指导,第一次:毕业设计动员会后的任务下达和初步指导。第二、第三次:毕业设计过程指导,要求学生分两次与指导老师见面,检查、指导毕业设计。第四次:毕业答辩前一周,函授生向指导老师呈交毕业设计资料,接受检查、指导,进行修改,准备答辩。并实时填写《毕业设计过程指导意见单》,作为平时成绩记入毕业设计总成绩。
毕业设计答辩、成绩评定
根据毕业设计规程,做好毕业设计答辩、成绩评定(五级分制: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、不及格)和评优工作。
学院根据函授站毕业设计答辩安排,届时派人参加函授站的毕业答辩工作。
毕业答辩时间安排一般不得超过5月20日、11月20号。
5月底、11月底前上报毕业设计评语表和成绩单
7、教师课酬计算
依据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数,按照学院教酬计算办法核算教师授课、毕业设计及答辩、实验实习、教学辅导材料及毕业设计大纲的编写、出考题、批改作业和监考等酬金。
函授站收到:教学计划、学期教学任务表、抽考科目试题、毕业设计大纲、毕业设计选题、毕业设计任务书、毕业设计蓝图等。
函授站上报:学期面授自聘教师表、学期面授教学安排表、自命考题、毕业设计工作计划、毕业设计自聘指导教师表、毕业设计分组名单、毕业设计评语表。
函授站留存:教学计划、学期教学任务(学期教学计划)、聘请任课教师表、课程表、函授站面授教学表、考试安排表、各课程原始试题、阅后试卷、教学检查问卷调查表、教学检查通报表、毕业设计大纲、毕业设计选题、毕业设计自聘指导教师表、毕业设计分组名单、毕业设计过程指导意见单、学生优秀毕业设计资料。
一、成绩管理
1、核收学院寄发的空白成绩单
根据学期教学任务表,每学期初核收本学期各专业、层次、年级空白成绩单和上学期补考成绩单,同时做好收到的记录。
2、核收毕业班成绩总表
根据教学安排,每学期核收毕业班成绩总表,函授站依据此表成绩安排毕业补考。
3、毕业班成绩上报
每年4月、10月中旬前上报毕业班学生考试及清考成绩,
毕业班的最后一次补考成绩和毕业答辩成绩应在5月底、11月底前上报学院。
学院对毕业生成绩进行审核,每年6月、12月将本届不能毕业的学生名单返还函授站。函授站及时通知学生本人。
长安大学(天水函授站)
二○一○年九月四日